车子到达天平镇的时候,已经是下午三点多,可见这路有多难走了,不过是一百公里不到的路,竟然开了三个小时!

因为是暗中考察,并没有惊动天平镇那些领导,四人到达后,直接住进了镇上最干净的一家旅馆,其实,也是镇上仅有的两家旅馆之一。

天平镇由于经济不发达,就连旅馆也很难经营下去,没办法,外来人少,旅馆业也相对难做,这两家还是因为有政府的扶持,用来接待那些投资商才没有倒闭的。

四个人,要了三个房间,方素贞跟孙丽这对好友一间,陈秘书一间,林国平自己一间。

由于实在有点累了,三个女人第一时间是洗一个热水澡,以解除旅途的疲惫,林国平则无所谓,他身体好得很,便走上街去,看看这里的情况。

正好,今天是这里的“圩日”,也就是集市的意思,人很多,不过由于时间有点晚了,很多人都在往外走,看上去很快就散圩了。

林国平随着人流走动,一路走到了镇上最热闹的地方,也是这里唯一的一家大超市,因为要在这里住几天,他可不想用旅馆那些劣质纸巾,便打算买一些好点的回去。

走进超市里,林国平发现,虽然这里的经济不发达,但这超市还挺不错,无论是装修还是货架上的货品,都跟县城差不多,不是那种乡村商场可比的。

正当他四处观看之时,身子让人碰了一下,他心下冷笑,这扒挺起人是吃了熊心豹子胆,竟然敢选自己下手,难道是看到自己面生?

他不动声色,手却往腰下一抓,便将一只手抓住,然后猛然转身,看着那一张略显惊慌的脸,冷笑道:“你想干什么?”

“我没干什么,你抓住我的手干嘛?想打架?”那人先是有点惊慌,然后看到自己的同伙过来了,胆气一壮,反问道。

“真是世风日下啊,你一个做贼的,居然还有理了?”林国平冷笑一声,反手将他扭住,然后从他的身上搜出一堆东西来,丢到地上。

“你敢说,这些钱包都是你自己一个人的?”林国平厉声说道。

“我的天,那是我的钱包!”

“原来这小子是扒手啊,哎呀,我的钱包也不见了!”

顿时,一阵惊叫声响起,超市里的人纷纷围了过来,指着那个扒手骂了起来。

“小子,算你狠!不过你小心点,虽然这次让你发现了,但你以后最好别让我看到,否则打死你!”那个扒手小声威胁着林国平。

“现在做扒手的是不是很了不起啊?让抓住了,还敢这么狂?”林国平冷笑道。

“放开我,否则你会后悔的!”扒手低喝道。

“我偏偏就放!我就不相信了,这个世界还没有天理了,居然会让你们这做做贼人的如此猖狂?大伙儿,你们谁敢跟我一起将这个扒手送到警察局去?”林国平冷笑一声,大声对那些让扒的人叫道。

但让他有点失望的是,那些人拿回了钱包,却一个个低着头不说话,很显然,他们不想节外生枝,惹上那些扒手,因为他们都知道,这些扒手都是有组织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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